大律師交通意外塞車遲到判付訟費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情況可諒解

大律師交通意外塞車遲到判付訟費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情況可諒解

大律師交通意外塞車遲到判付訟費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情況可諒解大律師交通意外塞車遲到判付訟費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情況可諒解

大律師許淑儀去年7月31日在黃色暴雨警告下,因交通意外塞車,聆訊遲到10分鐘,區域法院主審法官葉佐文拒絕考慮其辯解,下令許淑儀須支付虛耗訟費,向其餘6名被告及控方支付各200元,合共1400元。許淑儀不服,翌月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。上訴庭今午指許淑儀遲到完全可以諒解,並無過錯,影響亦極其輕微,葉官拒絕考慮辯解屬嚴重犯錯,宣判上訴得直,推翻虛耗訟費命令,許淑儀兼得訟費。 判詞交代,該宗非法禁錮勒索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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